【政策解读】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
信息来源: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安全与发展研究院 发布日期:2024-04-02 浏览次数:14
五十五年前,浙江诸暨枫桥镇创造了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就地化解矛盾,坚持矛盾不上交”的“枫桥经验”。1963年11月,毛泽东同志作出批示,要“各地仿效,经过试点,推广去做”。2003年11月,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指出,要充分珍惜“枫桥经验”,大力推广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创新“枫桥经验”。“枫桥经验”,从古越小镇走向祖国各地,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。时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15周年,由中央政法委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、中共浙江省委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政论片《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——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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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tv.cctv.com/2018/11/14/VIDE592Ki9fXon95bVlczm2y181114.shtml?spm=C55953877151.P5RmqTVOTiLV.0.0